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我校执行国家对外政策和处理涉外事务的综合归口管理与服务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校际交流合作、因公出国、学生交流交换、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学生招生与管理、国外来访以及国际会议的归口审批等事项。具体职责范围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具体编制学校国际交流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与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友好交流关系的建立和协议的签署,并负责实施协议内容;
4.负责学校国际学术会议的报批以及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学校因公出访任务的准备和落实;
6.负责学校教职工公派出国合作研究、参加国际会议、学生交换等任务的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外籍师生的综合管理;
8.负责外事活动的安排;
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我校执行涉港澳台政策,处理和协调涉港澳台事务的管理与服务部门。具体负责与港澳台高校的交流工作,在校师生因公赴港澳及赴台审核审批、证件办理及管理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包括:
1.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
2.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
3.负责港澳台地区重要来访的策划和组织;
4.负责在校师生因公短期赴港澳及赴台审批、报批手续和通行证的办理及管理工作;
5.协助学院、部门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教学科研和学术交流;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秘书岗工作职责
1.负责部门日常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文件收发传达、材料起草报送、部门会议组织及记录等工作;
3.负责部门网站内容更新和日常维护、电子政务信息发布等工作;
4.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部门办公用品采购和财务报销工作;
6.负责内外协调、内外接待、考勤考核等工作。
(二)出国(境)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执行涉外政策;
2.负责港澳台地区交流拓展、组织与实施工作;
3.负责双边学术会议审批与国际性学术会议报批工作;
4.负责学校团组因公出访;
5.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入境材料审核与报批工作;
6.负责外教出入境管理及协调工作。
(三)国际合作科工作职责
1.负责海外友好合作学校拓展;
2.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综合管理;
3.负责校级协议与外方签约项目的执行;
4.负责教育部语合中心、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等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申报;
5.负责教师访学学生交换等项目;
6.负责中外人文交流活动等。
(四)留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留学生招生宣传、考核、录取工作;
2.负责留学生出入境材料办理工作;
3.负责留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留学生奖助学金工作;
5.负责留学生培养和日常管理中的归口管理事宜;
6.负责统筹留学生安全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国情教育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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